泼墨文学

第32章 能行么(第1页)

:陆霆霄听见她低呼,立即将自行车停在一旁,用单腿支撑着。

“怎么了?”

“没,没事,刚刚差点掉了。”

陆霆霄想都没想,回手抓住她的手腕,放在腰上。

用低沉的嗓音提醒:“扶好。”

沈莞触手是一片温热,隔着薄薄的军队衬衫,紧实的肌肉存在感那样强烈。

直到了这一刻,她深切意识到,骑着带着自己的男人是她的丈夫,不出意外的话,他是要跟自己携手共度一生的人!

以后他们不光要朝夕相对,共同经营起一个家,还得有更亲密的接触……

脑子里不知想到什么,阳光下的女孩儿脸蛋爬上了一片粉色,灿盈盈的,像是刚刚绽放的花骨朵,美丽又动人。

而随着自行车越往前走,陆霆霄骑车的速度也快了起来,颠簸让她扶紧了他的腰身,她也能够感觉到,他笔直的脊背,下紧绷而有力的腰部线条。

那手感,大概只有摸过才知道。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沈莞不是尼姑,27岁的陆霆霄在这里显大,但在后现代,依旧是小鲜肉级别,不论是那颜,那腰,那腿,绝对秒杀八九成的男人!

正当沈莞思绪跑偏的时候,家门口到了。

陆霆霄将车子停下,依旧是单腿撑着,让沈莞先下。

短暂的旅途结束,沈莞也赶紧收回手,但并不妨碍她眼睛偷偷的,在男人腰上流连忘返了一番。

啧,确认了,贼细!贼给劲儿!

“那我就先进去了。”沈莞眼睛占完便宜,心虚的跑的比兔子还快。

陆霆霄并没急着走,把自行车停在边上,跟在后头进了院子。

沈莞打开房门,前天下雨导致屋子里发潮,一股霉味儿缭绕在屋子里,她赶忙将门窗都打开透气。

刚准备把被子都拿去院子里晾晒,一双大手便接了过去。

“我来。”

“呃,你没回去呢。”沈莞不知为何,有点儿不敢直接看他眼睛。

她觉得喜欢一个人不应该这么快,应该是被男色吸引,稍微对他有了点儿好感,嗯,应该是这样!

又在她发呆的工夫,陆霆霄帮她把被子晾好。

孙如跟沈国良走得慢,这时候才进门,见陆霆霄在院子里,干脆留他在家里吃午饭。

陆霆霄也没有客气,他既然跟沈莞和好,理应多在岳母家待一待,让邻居们都看见。

他见沈国良拿着斧子,就知道他想劈柴,懂事的走过去说道:“爸,我来吧。”

沈国良转过头,看着逆立在光线中的陆霆霄,想起了他跟闺女婚事定下的那天,闷着头给他们家劈了半屋子柴火,他跟孙如烧了一个月才用完。

他一边点头一边笑:“行啊,但是你可不要劈太多,现在天不热,柴火用不了太多,放久了发霉,不好点。”

“好。”陆霆霄答应,埋头开始干活,院子里,登时响起劈木头的声音。

都说一个女婿半个儿,沈国良最看重陆霆霄的一点,就是他的忠厚跟孝心,哪回上门都不空手,还会把家里的活都干完。

说起陆霆霄上门不空手这件事,让沈国良最记忆犹新的,大概就是上回他拎着包裹把闺女给他送回来。

沈国良当时心里就凉了半截,村子里有孩子流言传来后,他整夜整夜的睡不好觉,为女儿错过这么一个好女婿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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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丈天地之神秘指环  明月照芙蕖  女尊之夫郎是只鬼  五年情牵:再爱我一次  我变成太阳之后  豪门宠文极品婆婆重生了  我一个精神病,不怕鬼很合理吧  全娱乐圈都知道我被退婚了  穿成总裁前女友  农家有团宠:敛财小福妻  老祖三岁半  穿回二十年前领养我自己  我的金手指是召唤前男友  柯南之另一个我  从挑战好声音开始成为顶流  地球被撞后,我持枪纵横末世!  装腔作势  快穿:女配又娇又媚  假千金吸我气运,重生后我嘎了她  德妃攻略(清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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