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六十七章 夜幕下的清泉镇一(第1页)

告别了温迪之后,一行人沿着原野上的大道,向着清泉镇走去。

虽然风起地距离清泉镇不是很远,但是如果就这么徒步前进的话,那等他们到地方也差不多该黑天了。

“刚才那辆马车好像就是从清泉镇过来的。”

之前趁着白启云和温迪聊天的时候,荧看到了马车的来向。

那车上满载的货物让她想起了昨天下午昆恩说的话。

“之前昆恩说最近有个叫格朗尼的商人在不断地采买货物,不知道刚才那辆马车是不是他们的人。”

还在把玩温迪赠与的徽章的白启云听到了某个熟悉的名字,耳朵一动。

“格朗尼?”

“是啊,听说还是蒙德城的商会二把手呢。”

听到这里,白启云终于知道是哪里不对劲了,一个商会的二把手出来运货,会不带人?

而且从刚才那个马车上他亲自赶马来看,这次运货依然是只有他一个人。

初来乍到蒙德的白启云都知道野外散布着一堆又一堆的丘丘人以及魔物,更别提最近还有龙灾了,他一个商会二把手能不清楚?

也就是说,这家伙绝对是有什么原因才不得不一个人出来运货的。

不过他手上也没有什么证据,没法下什么定论。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刚才马车上坐着的那个人其实就是格朗尼。”

放下了手里的徽章后,白启云瞅了眼正趴在他身上的派蒙。

这家伙,真是稍微能偷懒一点就不带动弹一下的。

“诶?刚才那个就是吗?还有,这算什么好消息啊。”

小家伙那有些惊讶的声音在白启云的耳边响起,震得他耳膜有点不舒服。

被少年的目光看的有些不好意思,派蒙悻悻地飞了起来,老老实实地跟在两人的身边。

“算了,不提那个人了,那个吟游诗人给的这东西到底有什么用啊。”

通体银白色的徽章跟之前西风骑士团授予他的荣誉勋章在颜色上有些相似,只不过这个徽章的上面没有那么花里胡哨的东西,只有着一面盾牌样式的花纹,看起来很是尊贵。

();()  但是用料上就显得粗糙了许多,那凸出来的边角甚至让白启云觉得这东西该不会是哪里来的地摊货吧。

不过想想那个吟游诗人的窘境,指望他能送些什么好东西,白启云还是觉得自己想多了。

“嗯,那个啊,温迪说到时候如果找不到他的话可以用这个来联系他,至于那个盾牌花纹....应该是南风之盾的样式。”

接过了少年手里的徽章,荧稍微打量了一下,通体银白色的金属徽章,上面还刻有一面花纹精致的盾牌。

南风之盾这个名字也是刚才她听温迪说的,所谓的南风之盾也是蒙德的四风至宝之一,与天空之琴的别称东风之琴齐名,剩下与之相对的还有西风之剑与北风之矛。

“你连这个都不清楚,真亏你之前对蒙德的历史人文说的头头是道啊。”

少女的话虽然有些打趣,但实际上却暗含了一丝好奇。

提起秀气的眉毛,荧饶有兴趣地望向了白启云,打算看他怎么说。

“啊?你说那个东西啊.....”

提到这个,白启云往包里伸了伸手,一边的派蒙贴心地为他打开了身后的背包。

翻腾了一会后,他从包里掏出来了一本书。

“之前说的很多记录差不多都是从这里看的,至于一些比较激进的观点这里也有记载。”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穿成末世文里的娇气女配  星星糖  贺凡龙嫣然  五十年代纪事  江凡林婉儿  大佬,跪求装备![星际]  快穿之灾难直播间  陆离萧妃娘娘  男主的自我修养  白月光皆是我马甲  修真食谱  重生之我的老公是仙帝  古穿今之瑾瑜  草包女配娇宠日常  我的亲戚有点多  七零年代福星高照  我在文豪野犬掌控时间  江湖听风录  昏君天天抄我作业(穿书)  人在型月,死徒开局  

热门小说推荐
我带地球去流浪

我带地球去流浪

林旭沉睡一万年后苏醒,成为了地球上唯一的人类。此时人类早已远航万年,驶向星空的尽头,只为追逐传说中的升维。于是林旭在人类遗留下来的自律机械服务下,过了一段醉生梦死的日子。迷茫过后,他决定追逐人类的脚步,沿着人类远航的星路,踏上寻找人类的旅途。只不过,他要带上地球一起出发。于是一声令下,万年间已经自行发展到遍布太阳系的自律机械一同发力,在地球建造了十万台行星发动机,推着地球驶出了太阳系。沿着人类万年前离开的路线,带着我们的家园地球,独自踏上,寻找人类的漫漫征程。...

皇叔:别乱来!

皇叔:别乱来!

她身怀异能,被当成试验品活活电死,一朝睁眼,竟变成沧澜国叶家不受宠的表小姐,被虐待被退婚被陷害,却始终有那位权倾天下的皇叔护她,为了能够继续嚣张跋扈作福作威,赶紧抱住皇叔的大腿渣爹后妈白莲花,婊...

启禀陛下,驸马爷又要作死

启禀陛下,驸马爷又要作死

社畜李白衣意外穿越到一个男尊女卑的大坤王朝,意外成了镇国将军的儿子,李白衣那就一个兴奋,当场就要励志当一辈子的败家子,没事逛逛楼和里面才华横溢的女子探讨人生,学学英语。。。奈何总有人不想让李白衣学英语。也罢!既然不让我学,那就别怪小爷不客气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