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远一夜没睡,也没有再对她做很过分的事情,就只是这么安安静静的看着陷入沉睡的洛颐。
黑夜即将退幕,炽热的阳光逐渐升起。
今天好像和往常很不一样,哪怕都过了一晚上了,那种甜蜜幸福的情绪依旧充斥着他的内心,阳光照射了进来,他头一次感受到了原来阳光也是这么的温暖。
眼中的每一件事物似乎都变得更加柔软了,就仿佛整个人陷进了软绵绵的软云中。
原来喜爱的人喜欢自己是这么美好的事情。
长久的时光一下子就变得有了意义,一分一秒的逝去都让人格外的珍惜,恨不得多看她一眼,再看她一眼,要把她的面容死死的记住在脑海中,永生永世的刻在了骨子里。
季远几乎一夜没睡,可是他并没有觉得疲惫,反而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兴奋感,精力格外旺盛,身体里的力量蓬勃,甚至激动的想要下楼跑几圈。
暖色的光线撒在了女人雪白的脸上,像是镀了一层金光,漂亮,干净的像天使,岁月安好,一种美好的、难以用语言来描述的感动充斥内心。
洛颐睡得也很舒服,直到自然醒了过来,看见男人那张俊美温柔的脸下意识地露出笑容,“早安。”
季远一瞬间有种落泪的冲动,他深呼吸两口气,颤抖着呼吸,亲了亲她的眉眼,她的眼角,还有嘴唇。
洛颐慢慢的回应着,并没有闪躲。
满足的快乐充斥胸腔,爱意让人觉得幸福,季远忍不住轻笑了一声,眼眸闪闪光,似乎没有任何的阴霾,他说:“我们结婚吧。”
这是一场很仓促的求婚。
没有任何的布置,没有鲜花,没有戒指,好像只是一时起意,可是洛颐说了。
她说:“好。”
那是洛阳第一次在男人的脸上看到了那种纯粹的笑容,就像家庭贫困的孩童第一次尝到了糖果的那种惊喜。
这么大的惊喜把他砸的头晕目眩,一瞬间,仿佛世界上所有美妙之处都在他的眼前绽放。
季远的动作很快,第二天吃完饭两个人在沙上看电视的时候,他就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了戒指。
戴在了洛颐的手上。
女人的手很美,手指白净修长如葱玉,皮肉娇嫩雪白,还可以清晰的看见那黛青色的血管,无名指上钻石闪耀,和她的手指完全吻合,美的仿佛上世纪的油画。
握在手中能感觉到她温热的皮肉和关节处匀称的骨骼。
季远情不自禁吻上她的手背。
爱真的可以滋养一个人。
季远之前看起来虽然也很温柔,好像很容易让人接近的模样,但是隐约中又透露着一股疏离和压迫,让人不敢放肆。
可是最近几天季远的心情好像很不错,眼睛里总是带着光盛装着星点,那是从骨子里散出来的如沐春风。
连身边谈生意的老总都忍不住打趣,是不是最近生了什么好事?
季远笑着,很温和。
“我快要结婚了。”
几乎每次有人问他都是这个答案,好像恨不得把这个消息分享到全世界,让全世界的人都能知道洛颐是他的人。
这让一向成熟稳重的男人显得有些莫名的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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