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71章 光荣(第2页)

“小伙子,是去当兵吧?这是好事儿啊,我们村子今年一个选上的都没有,当兵光荣啊!

我家要是有小子,我也给送部队去,像磊子一样,现在都是营长了,那可是光宗耀祖的事儿,在古代,这就是武将。那可是备受老百姓的尊敬和崇拜的。

我虽然没啥文化,但是也知道,上阵杀敌,保卫家国,那是何等的荣耀。

你现在还年轻,虽然离开了家乡,但你是为了更大的家,是为了国家,为了人民去当的这个兵,你爹娘肯定特别为你骄傲。

磊子,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胡大爷,您这话说的太有水平了,和我们政委说的差不多,很有思想,您在家赶马车可真是屈才了!”秦磊一点都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胡大爷嘿嘿的笑了起来。

举起了自己的左手。

“小伙子,你看到我这只手了吗?当年打小鬼子,被他们用武士刀给削下去的,那一年我才十来岁,比你年纪还小呢。

可是我当时一点都不怕,我就想着,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我被砍去了三只手指头,

但是我也拼去了他们三个人的命,用的就是捡来的刺刀。

人啊,只要有信念,敢拼命,就能创造奇迹,到现在我都不后悔,因为我不亏!”

没想到这个胡大爷,竟然还是个战斗英雄。安跃强看着他缺了三根手指的手,突然觉得自己心里也有了坚定的信念。

当兵就是为了保家卫国,保护自己的父老乡亲,虽然现在没有啥战争,可是以后也说不准,要是真遇到了。

他也能豁出命去往上冲,有啥可怕的,几十年之后,又是一条好汉!

秦磊注意到了安跃强变得坚毅的眼神,唇边露出了一丝笑意。

自己这个三舅子,还是挺通透的,只是被抗战过的老兵点拨了一下,就能悟到一些道理。以后好好培养一下,还是很有前途的。

马车走的也不慢,很快就来到了县里。秦磊提前已经和胡大爷说好了,让他在供销社门口那儿等着。

回去的时候,把安素素和安美丽给捎回去,当然车钱还是要付的。不可能让老爷子白挨冻受累的。

“三哥,你先去武装部报道吧,我一会儿买点东西给你送过去。美丽你跟着我吧。”安素素说完下车往供销社那边走。

进去之后,先给安美丽买了点糖块,让她吃着。然后又买了点能放住的点心,买了两条香烟。

这个烟是预备着到了部队,送给战友的。

出来趁着安美丽不注意,又从商城里头拿了几件现成的跨栏白色的背心和内裤两套长袖的内衣都放在了包里。

都是崭新的纯色的纯棉的布料,穿着舒服。

供销社离着武装部也不远,俩人走路不到十分钟就过去了,这会儿外头已经站了不少穿着军装,戴着大红花的青年,都是各村应征入伍的新兵。

敲锣打鼓的好不热闹。安美丽看得兴致勃勃的。这比过年还有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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