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二十四章 天道不仁(第1页)

人和妖之间,能够和谐共存吗?

这个问题如果是让各种仙侠设定中的蜀山派弟子来回答,那铁定是不能,不仅不能,甚至他还会大吼一声“邪魔外道!”,然后一剑砍了出题人。

应该说,在几乎所有与妖怪相关的神话、传说、小说设定中,妖怪都是天生的坏种,什么吃人肉喝人血穿人皮,什么吸阳气吸元精骗感情,反正就好像这玩意儿存在的意义就是和人类对线搞破坏一样。

一说妖族,就是血海深仇。

二说妖族,就是种族大战。

三说妖族,就是有你没我。

可实际上如果你仔细想想,就会现一个问题:

怎么虎豹豺狼、羊兔鱼鸟,甚至花草树木等等,这些截然不同的物种,居然都能算进妖族呢?

这个族别,究竟是按什么标准划分的?

或者说,为什么除了人类以外,其它所有生物都是“妖”?为什么“妖”就得和人类为敌?

怎么高路上除了我以外,大家都在逆行啊?(疑惑)

在排除掉是因为某个机械降神强行插手,强行让所有种族放下捕食者与被捕食者间的矛盾,集体与人族对线的可能性之后,那就只能有一个答案了: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是说可能……大家这样空前地统一战线针对人族,不是因为大家吃多了撑的慌,而是因为人族真的问题很大,所以犯众怒了呢?

当然,这毕竟只是一种可能,也不绝对……

毕竟万能免责公式:

敌人越是反对我,越是说明我做对了,因为打到他痛处了!

朋友越是反对我,越是说明我做对了,因为这個朋友是虚假的朋友!

塔塔开!塔塔开!一直摸塔塔开!反对我的都是敌人,一定是他们的错,都是他们不理解我,绝对不是我的问题!

因为妖族天生为恶,所以抢妖族幼崽当坐骑可以毫无心理负担,所以杀妖炼丹是天经地义,所以妖族看守的天材地宝是我们人族修士的机缘所得。

什么?居然敢反抗?用尖牙利爪和毒液伤人?

真是天生邪恶!不乖乖献上宝物后再用生命给我刷经验,你居然还敢还手?!

懂不懂什么叫天命主角啊,你们不过是群npc而已,居然还敢逆天而行……

绝大部分的妖人矛盾,其实都是这么来的,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特别是在世界上除了我以外的所有人都恨我的情况下,那大概我真的不无辜。

仔细想想仙侠文中通用的设定,修士捕获妖兽幼崽,其实可以理解为拐卖儿童,往往还是灭它满门后强抢的。

修士下副本斩妖夺宝,其实可以理解为入室盗窃杀人。

修士组团抢夺妖兽看守的天材地宝,其实可以理解为黑帮打家劫舍……

这么一想,在妖族拥有人类的意识之后,不针对人族才叫奇怪。

赵思一点儿也不怀疑,如果洪荒人族真的以天地主角的身份登临统治地位,以上事情是绝对会生的!

毕竟在你是天道认可的主角身份下,别的物种就成了nppc当人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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