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二百年(第1页)

他们最终选了里齐商队住的旅店,忒斯特直接订下豪华套房。

豪华套房都是独立房屋,周遭繁花似锦。房子好,价格自然也令人咋舌。附近只租出去两套,一套租给阿尔瓦商团的女眷,另一套则住着位贵族子弟。

诺尔看到了其中一位邻居,那是个年轻的红发男子,背后跟着高大保镖。房屋之间距离较远,视野被锦簇花团遮挡,似乎没什么打招呼的必要。

不得不说,诺尔喜欢这样的设计。没人会嫌隐私性太好,不用交际更是加分项。

诺尔和忒斯特的套房分为五个房间,结构类似凑在一起的“吕口吕”——大客厅在中间,周围四个小间则是独立卧室、洗浴室和厨房。

客厅中央的桌子上,旅店员工装饰了大束黄蔷薇,附赠烤好的饼干。两间卧室斜斜相对,隔音效果相当不错。

诺尔来到自己的卧室,它约莫十平,布置了松软的双人床和木制桌椅。他果断拉上窗帘,把四轮月亮关在视野外。

他自然是不打算睡的。

诺尔铺开旅店送的羊皮纸,开始整理记忆里白鸟城的情报。

白鸟城地处施典那北方边境,不涉及主线剧情。它唯一的记忆点便是“商队必经之城”。

统御白鸟城的确实是斯温家族。不过在诺尔的印象中,斯温城主是个富态的老头儿,妻子健在,膝下六个儿女早已长大成人。

诺尔用羽毛笔点了点纸张,他还不太习惯这种蘸水笔。

白鸟城有个主线NPC,“老匠人克米特”。那是个靠谱的怪老头,在白鸟城开了家魔法道具店。明天他得去确认下,如果那家店和设定里的差不多,他能弄到不少好东西。

毕竟他们不能穿着一身破烂追踪杀人狂。

诺尔在桌前坐了个通宵,整理好了“白鸟城行动攻略”。剩余时间,他将龙尸笔记里的血书烧去,又用羽毛笔沾血重写。这次他仔细又小心,用一页纸就写好了新魔法。

自创魔法阵旁边,诺尔用通用语写下备忘——

【死灵召唤:消耗10~100魔力值,召唤1只低级死灵;该魔法优先消耗魔法材料,施术者最低消耗为1魔力值只】

【※低级死灵越强,消耗魔力越多】

召唤怪物有自己的属性,与召唤者强弱无关,非常适合现在的他。诺尔本想再琢磨个高级死灵术,又怕龙尸笔记受不住。

事实就是这样残酷。就算诺尔能自编魔法,也逃不过“魔法越强、消耗越大”这一基础规则。魔力值100以内的小法术,他还能仅凭自己施展。要想加大火力,他不得不依靠龙尸笔记的力量。

然而龙尸笔记就像一次性充电宝,要是把它耗没了,他得天天背着山一样的魔法材料到处跑。

必须先解决笔记的耗损问题。

阳光从窗帘缝中漏进来,诺尔打了个响指,用鬼火烧掉了写满文字的羊皮纸。他站起身时,桌上半点灰烬也不剩。

上午,忒斯特打算购置换洗衣物和补给,诺尔则一心想去魔法道具店。两人稍作商议,痛快地决定分道扬镳。

“我会把你的衣服也买上。”忒斯特说,“记得多在外头转转,咱们还有个城主女儿要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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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听见凶器的声音[九零]  天宫前辈今天打网球了吗?不,在捡人  七零之冷情知青的佛系妻  校园文男主的豪门反派后妈  自古沙雕克反派  穿成女儿奴大佬早夭的闺女  恋爱脑女主的小姨妈躺平了[八零]  在柯学世界精分后  全京城都蹭我瓜吃  我靠开医馆闻名全世界  女装招惹龙傲天后  小师弟  贾贵妃日常  万人迷穿成炮灰后他们火葬场了(快穿)  七零养娃躺平吃瓜  我在八零养熊猫  秦皇汉武看我校历史作业评选  望族嫡女  历史副本从崖山海战开始  皇后完美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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